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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農出食材,你來上菜 — 100道好菜募集】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隱私授權同意書

  1. 報名時所提供之食譜(兩篇)為報名者以往曾製作的料理即可,內容須包含料理名稱、食材、做法步驟、料理圖(圖片至少3張以上,每張照片需小於2 MB ),並上傳於活動報名頁面。
  2. 報名食譜之料理圖照片須清晰、無晃動模糊,兩篇食譜須為不同料理。
  3. 經評選後獲得活動參加機會者,將獲得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台灣好農1000元購物金」並須以購物金至台灣好農商城購買料理食材(需含蔬菜嚐鮮組),在家進行料理後,於指定時間內在其facebook個人頁面或粉絲專頁「公開」發表文章及照片並寄送發文通知及相關食譜至活動信箱:Wonderfulfood100@gmail.com
  4. 本活動因商品配送限制,僅限台灣本島居民參加,敬請見諒。
  5. 每週創意料理王由主辦單位評選食譜,每人限得獎一次,未獲選者每週仍擁有評選機會,越早發文其獲獎機會越高。
  6. 每月人氣分享王由主辦單位於統一時間計算發文分享數,每1則公開分享可獲得1元購物金,最高可獲得500元購物金,統計方式以絕對公平為原則,參加者不得對此異議之。
  7. 獲選活動參加資格者,其發文需符合本活動規定格式,並不得惡意散佈不實之言論,若有影響主辦單位品牌導致聲譽受損之行為,主辦單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8. 所有報名、參加活動之食譜必須為參加者本人原創並擁有版權之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參加之圖片、文章皆須自行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並由參加者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訴訟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9. 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報名與參加資格之權利,若有不適宜之圖片或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將之刪除並取消其報名資格。
  10. 不符合上述規定之報名作品不予評選,如有異議報名者可舉證之,否則對判定之結果皆不得異議。
  11. 完成報名及活動圖文發布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加者上傳及公開於作品上的文字、暱稱、圖片等。
  12. 本活動報名參加獎項「台灣好農100元折價券」需經主辦單位確認收到完整報名資訊及食譜兩篇後,於統一時間逕行發送。
  13. 每位報名者可提供多份食譜,但僅限獲得一次「好農出食材,你來上菜─100道好菜募集」活動參加機會。聯絡資料擁有相同電話、相同facebook帳號或相同e-mail者視為同一位參加者,需遵守上述參加規則,主辦單位保留身分審查及獎項決定之權利。
  14. 報名成功並通過主辦單位評選者,將由活動小組發送通知信至報名者所填寫之聯絡信箱,請確認可連絡之詳細資料,以確保參加活動的後續處理。如資料不正確導致無法順利聯絡通知,或因電腦、網路、電話聯繫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導致資料有遺失、錯誤、毀損等情況,造成報名者無法正常獲知活動參加訊息,恕不補發通知,逾期回覆視同放棄參加及得獎權利,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活動者不得因此異議。
  15. 報名及活動之辦法、獎項皆以公佈於台灣好農部落格網站上的資訊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16. 本活動之獎項皆不得要求轉讓、轉換或折換為現金。
  17. 本活動禁止任何惡意電腦程式或其他意圖影響報名結果、違反活動公平性之任何行為。
  18. 主辦單位就報名及活動參加者保有審查之權利,若經審查有違反上述約定者,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刪除其資料並取消、追回獎項資格,且不須預先告知參加者。
  19.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取消、修正、更換獎項或停止活動。
  20. 參加活動之作品視同其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已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儲存及刊載其上傳至報名頁面、寄送至活動信箱及發布至個人網站或社群之活動相關照片、文字等資料,並同意主辦單位有權重製參賽者作品、公開展示及不限地域、時間、次數與方式使用及轉授權之權利,並得無償於相關網站及媒體上展示、報導、重製、使用、發表、散布、典藏、改作、刪修該內容,發行及利用等製作輸出圖、印製,相關權利均不另給酬,原著作人不得有異議,並同意其著作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
  21. 參加活動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同意作為寄發獲選、相關獎項通知及主辦單位寄發相關資訊使用。
  22. 凡參加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宜,則以主辦單位最終公告之說明為準,主辦單位亦有權適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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